仲祖一: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15-12-16浏览次数:119

  党章明确要求,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,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,只能用来为党分忧、为国干事、为民谋利。”领导干部是掌握权力的关键少数,要做到依规用权、依法用权、秉公用权、廉洁用权,处理好公和私、情和法、权和责的关系。

  正确行使权力,必须依规用权。人不以规矩则废,党不以规矩则乱。党纪严于国法。领导干部首先要在党纪党规范围内,按规则、按制度行使权力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增强纪律、规矩意识,依规履职,依矩用权。要常思权力从哪里来、该怎么用,做到有令则行、有禁则止,自觉用党纪党规约束和规范用权行为,决不能超越党纪党规搞我行我素、自行其是。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纪律条规的制约,克服和抵制违纪违规行为,权力才会回归为民的本质,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。

  正确行使权力,必须依法用权。权力有边界,其依据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,法无授权不可为。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,搞清楚在法律制度规定范畴内什么权能用、什么事能干,任何时候都不能以言代法、以权压法、徇私枉法,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。在现实生活中,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,有法不依、违法不究、知法犯法。那些落马的腐败分子,大都是从触犯党纪国法开始步步陷入犯罪深渊的。周永康、薄熙来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无视法律、破坏法治,导致法治不彰,教训极为深刻。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,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、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、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,为全社会作出表率。

  正确行使权力,必须秉公用权。“公则不为私所惑,正则不为邪所媚。”领导干部手握国家公权,关乎民生休戚。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“公权为民,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”的告诫,做到事事出于公心、时时秉公用权,不能弄权、揽权、越权,更不能持权自重、以权谋私。要时刻牢记慎以用权的要求,无论职位高低、权力大小,都是人民的公仆、人民的“勤务员”,都要“拎着乌纱帽”为民干事,而不能“拎着乌纱帽”弄权做官,不能“一朝权在手,便把令来行”。要严格按照政策办事,公平不倾斜、公正不护短、公道不藏私,以正律己、以公服人,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。

  正确行使权力,必须廉洁用权。廉洁自律是用权的底线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好廉洁从政这道关,担起廉政建设这份责,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。要常修为政之德,常思贪欲之害,常怀律己之心,自觉抵制金钱、物欲、美色的诱惑,做到一身正气、一尘不染。要立家规正家风,切实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教、提醒和约束,不优亲厚友、厚此薄彼,不为“小圈子”“自己人”“身边人”利益而打“擦边球”“越红线”,不借公权谋私利。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,坚决防止暗箱操作现象,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